“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這樣: (出埃及記 21:1 和合本-繁)
神親自頒佈律法給以色列人尊守,很喜樂的,因是 神自己告訴人的,很好奇現今以色列的律法是否跟這裡寫的一樣?
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,他必服侍你六年,第七年他可以自由,白白地出去。 (出埃及記 21:2 和合本-繁)
2-11節是關於奴僕,都是”人若”起頭的因果關係。12-27關於暴行如何懲罰,都是指令式的。28-36關於牛若傷人的責任。也是由“人若”的因果關係定出的。
“打人以致打死的,必要把他治死。 (出埃及記 21:12 和合本-繁)
12-27指凡是打死人的、打父母的、拐帶人口、咒罵父母等都是暴行,觸犯者是要處死的!至於傷人的,就要還諸加害的人,所罰程度是相同的,如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等。
“牛若觸死男人或是女人,總要用石頭打死那牛,卻不可吃它的肉,牛的主人可算無罪。 (出埃及記 21:28 和合本-繁)
28-36節說明牛主的牛若傷人要怎處理,而且若牛主一早知牛會傷人而不栓住牛引至牛傷害人的性命至死,牛主也要處死,卻可贖命。
嗎哪說有回應:「今天的《manna》「以手還口」竟在奧斯卡金像獎現場真播出來⋯」😅
以烙還烙, 以傷還傷,以打還打。 (出埃及記 21:25 和合本-繁)
我想,這或許應 以傷還傷 衡量,而不跟部位傷害來處理。
但再看下去,“不可隨伙布散謠言,不可與惡人聯手妄作見證。 (出埃及記 23:1 和合本-繁)
面對這些惡言狂妄語, 神沒有給予懲罰,只說不可發出這些言語…這樣看來,將惡言妄言視作耳邊風對自己會輕鬆些。
今天嗎哪文章內容提到:「因為神這樣吩咐,他們便這樣行。」行出來,才算履行了約。「是以眼還眼。「哇!很暴力呀!」這原則其實是限制人用過多的暴力處理仇怨。」…「但主說要愛仇敵,以愛還恨,才是神最終的期望。」
以愛還恨,行出來才算活出基督徒的使命。
嗎哪回覆:「將惡言妄言視作耳邊風對自己會輕鬆些」這句話很寶貴,願學會☺️👍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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