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11
我是耶和華—你們的 神。你們要使自己分別為聖,要成為聖,因為我是神聖的。你們不可因地上爬行的羣聚動物使自己不潔淨。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,要作你們的 神。你們要成為聖,因為我是神聖的。」 (利未記 11:44-45 和修版(繁))
神說明祂是神聖的,跟從祂的就不要因地上不潔的使自己不潔淨,我們要成為聖。
「你們要吩咐以色列人說,地上一切的走獸中可吃的動物是這些:凡在海裏、河裏和水裏滋生的動物,就是在水裏所有的動物,無鰭無鱗的,對你們是可憎的。「飛鳥中你們當以為可憎,不可吃且可憎的是:鵰、狗頭鵰、紅頭鵰, (利未記 11:2,10,13 和修版(繁))
神在這篇說明地上,海裡,天空之中甚麼是潔淨可吃用,什麼是不潔淨的。
牠們對你們都是可憎的。你們不可吃牠們的肉;牠們的屍體,也當以為可憎。 (利未記 11:11 和修版(繁))
看今天利未記經文,覺得對 神所視為不潔的,態度上要視不潔的為可憎惡的,不去摸和吃用。那時以色列人在曠野生活, 神講明什麼是不潔淨的,使以色列人不受害。到今天我們不需在曠野生活, 神也不用我們跟從舊約時代在曠野生活的守則,但在今天生活社交,更多對人生命是不潔的,我們當受 神的感動和聖經的原則聰明地避開不潔。
當看過嗎哪文章,帶出更深入的理解,蹄分兩瓣因適合地上行走,反芻意思是吃素,現今社會對吃喝為消閒和品味,但要遇不潔保持距離,儘管它們很美味…聖潔與否回到創世時各從其類的分法,飛行動物的不潔是因吃腐肉。嗎哪更精彩的帶領是吃喝的態度反映我生命的本相。我愛吃肉,重味覺刺激,這已帶給我對生活應改變的有很清楚的提示,願能化為行動,帶來生命更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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