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人身上的皮膚若腫脹,或發疹,或有斑點,可能成為痲瘋[「痲瘋」泛指傳染性皮膚病;下同。]的災病,就要把他帶到亞倫祭司或亞倫的一個作祭司的子孫那裏。 (利未記 13:2 和修版(繁))
痲瘋病是當時曠野路上會發生的皮膚病,很麻煩的,感覺是犯罪的後遺症,是不潔污穢的,帶給以色列人羞恥,患者觀察期間需隔離,病情會反覆,時好時壞,患者會由祭司宣告不潔淨,定期檢查,患者行在街上更要大聲通報,免得人遇上觸碰不潔而得罪 神。若最終得痊癒由祭司判斷宣告得潔淨。
「患有痲瘋災病的人,他的衣服要撕裂,也要蓬頭散髮,遮住上唇,喊着說:『不潔淨!不潔淨!』災病還在他身上的時候,他就是不潔淨的;既然不潔淨,他就要獨居,住在營外。」 (利未記 13:45-46 和修版(繁))
神宣告自己是那位聖潔的主,跟從祂的以色列人也要過聖潔的生活,看了多次經文,總是覺得痲瘋或皮膚病是屬於 神的懲罰,將隱作犯罪的人顯露出來,為的是叫人追求聖潔,作祂的子民。
很喜歡嗎哪指出 神豐盛的恩典給我們的機會,無論知道犯罪與否,也不要離開聖潔的主,犯罪了,求赦免,平常無事,更要親近聖潔的主,學會謙卑跟從。
今天整天都忙碌在工作,喝咖啡谷自己集中精神。放工更自動地提醒自己不行去酒吧的路。疲倦的我坐車回家路上,看了一陣聖經,但集中不到精神思考,但看fb卻能專注,心覺不值,索性睡一睡,回到家開開心心地吃老婆大人煮的晚飯,精神恢復,便立即寫寫今天讀經感想。心裡實在渴求 神,這渴想 神的需要使我不走迷慢慢受試探,願主帶領我去服侍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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