嗎哪讀經扎記 民5 靈魂擱淺

民5

無論男女都要使他們出到營外,免得污穢他們的營;這營是我所住的。」 (民數記 5:3 新標和合本)

他要承認所犯的罪,將所虧負人的,如數賠還,另外加上五分之一,也歸與所虧負的人。以色列人一切的聖物中,所奉給祭司的舉祭都要歸與祭司。 (民數記 5:7,9 新標和合本)

或是人生了疑恨的心,疑恨他的妻,就有這疑恨的條例。那時他要叫婦人站在耶和華面前,祭司要在她身上照這條例而行。 (民數記 5:30 新標和合本)

這個星期工作晚了下班,有點唔夠休息,飲食正常但因腳痛運動量減少肥了腩,因此想盡方法避開腳痛繼續運動,也找到了,心情愉快無咁「負」增長。

看過今天的經文,三個重點,

  1. 會幕是 神同在之處,不潔的人當出營外免得污穢會幕
  2. 犯罪乃干犯 耶和華,會獻贖罪祭和賠還所虧欠的加⅕,凡獻什麼分別為聖都要歸祭司

最後是疑妻不潔干犯丈夫可做的。

看過嗎哪文章,才明白經文意思要反過來看。不是做什麼儀式去証明不潔,做那麽多東西其實在保護女姓不因那猜疑的丈夫受苦,甚至遭害。

我想我也是容易被誤解的人,所以看見「靈魂擱淺」這句便吸引我了,誤解就像靈魂擱淺了,內心遭冒犯。但成長多年學會了祈禱交託給 神,到交託得有信心便找機會調解,也交託給 神。

擱淺了便落船行行,可能還會遇上青草地,或水邊安歇處,安歇過後,靈魂便甦醒了,求主賜信心在患難裡倚靠祂,阿們🙏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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